第12章 一剑未绝世 一诗已倾城

是夜。

张谦躺在床上,人反而清醒了许多。

穿越之初,自己是抱着满腔热血的,这可是英雄辈出的三国啊,怎么着也要见识一番魏蜀吴的风采。

但是今晚的宴会给了他狠狠一巴掌。

三国的精彩只在某几个瞬间,但是危险确实时刻伴随在左右的。

自己与徐庶相差甚多,自己居然敢以身为替,真的是有够勇的。

但自己若是留在新野,又能做什么呢?

练兵?自己不会。他不相信教士兵军训几天就能练出一只特种部队出来。

搞出马蹬马鞍?别想太多了,这玩意曹军一下子就学去了,然后刘备到时候面对的就是虎豹骑pro版。

文职工作?自己在新野荆州一个认识的都没有,毫无人脉也无名气做什么文职工作。

算粮?古代的记账和后世大为不同,除非你一个人把所有的账目算清楚,否则你个人搞一套那就是在添乱。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来到曹营后,幸好和徐母商量好,一早就提出不给曹操献一计一策。否则曹操问起荆州的防务山川,再问起军事,自己怕不是很快就暴露了。

今日有人敢来和自己讨教剑术,明天就有人来和自己讨教兵法。兵法本身总不是建言献策吧?

一个字:危!

两个字:危险!

三个字:很危险!

要不是张谦心里承受压力的能力非常强,恐怕今晚早已露怯了。

那曹操宽容爱才的背后也是有耐心的,不然也不会允许手下多次试探,历史上的徐庶虽说进曹营不献一计一策,但恐怕只是在南征之事上,要是真的一言不发,曹操就不会一直带在身边,后来徐福名字还出现在曹丕的劝进表上了。

所以今晚张谦故意吟了一首李太白的千古名句,就是想引起曹操的爱才之心,告诉曹操,现在我不能为你做事,但是起码的我的诗能让你千古留名。

说不定你哪次头痛,听了我的诗突然就好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