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胭脂站在柱子边上一副准备睡觉的模样,余光的视线再次落在花园中的两人身上。
她很理解原主为何将其他人打发走,只将胭脂留在身边的行为。
因为原主周边都是一些有所图的人,而胭脂虽然蠢笨,却蠢得相当清澈。
留胭脂在身边,不但能当自己的保镖,还能给自己解压。
只是胭脂身上,还有一个小问题要解决。
见皇后被贵妃压倒在地,余光清了清嗓子:“单纯压倒不算,得让对方彻底起不了身才行,皇后,时间可差不多了。”
听到余光开始倒数,皇后情急之下咬住贵妃的手腕,硬生生拽了一块皮肉下来。
贵妃疼的涕泗横流,下意识松手,让皇后得以脱身。
胭脂听得热闹便转头看去,发现皇后凶狠的吐掉嘴里的肉,而贵妃则捂着伤口哭的哀伤时,胭脂忍不住翻个白眼。
十岁时,她爹说她学成了,带她进山让她自己去猎一头熊或一只虎回来,结果她差点被熊一爪子拍死。
还记得那次她拖着死熊回来交差,腿上胳膊上少了好几块肉,浑身血淋淋的,差点将她娘吓死。
饶是那样,她都没掉过一滴眼泪。
最后只知道是长公主叫御医来救的她,只是御医说她伤了脑子,以后都不会很聪明。
其实她想说她很聪明的,知道是长公主出了很多名贵药材救得她,她便死赖在公主身边做丫鬟。
能出钱救她一次的人,自然还会救她第二次,第三次。
而且公主有那么多钱,跟着公主自然吃的用的好,到时她就是家里最享福的那个。
唯一不高兴的,就是公主收了她没多久,就把她爹娘兄弟都打发去了封地。
一晃几年不见,着实让她惦记的很...
就在胭脂胡思乱想的时候,余光忽然放下茶杯:“时间到!”
胭脂快速转身,准备看看谁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