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时间的灰烬

盖世双谐 三天两觉 1942 字 8个月前

“留只手行吗?”

“不行,要留,就把命留下。”

我本来以为我已经赢了。

谁知,他说完这句之后,立刻大吼了一声“跟这种败类不用讲什么江湖道义大家一起啊”,接着他那埋伏在周围的几十个兄弟就冲出来用石灰粉和乱棍突袭了我。

江湖险恶,我还是太年轻了,幸好这伙人只是一般的泼皮无赖,若他们真是江湖人物……我怕是已经栽在这儿了。

当然,他们是不会真的把我打死的,“把命留下”只是无赖放的狠话而已,但我还是被打得半个多月都下不了地。

从那之后我就明白了,这个江湖,光有武功是没有用的,所谓“道义”,也不过是活下来的人才能谈论或编造的东西。

…………

弘德二十五年,夏。

一名剑客来到了我这里,他的名字叫林东。

林东的剑很快,可是人很邋遢,连鞋都不爱穿。

我知道他可以帮我赚很多钱,但是我一直都不喜欢这个人,因为算命的曾跟我说,我“命中犯东,是以而终”。

林东比我大整整十岁,但很多时候他都幼稚得像个愣小子,钱到了他的手里,很快就会花完。

当然,他并不是笨,只是太有原则。

我介绍的买卖,他不想做的,就不做。

我告诉他,我这里是给人找杀手,不是找侠客,他便笑笑,继续在我这里吃白食。

我想赶他走,但他的武功又比我高很多。

回过神来,我发现这臭不要脸的好像是打算吃死我了,于是,某天晚,我拿出了胡闻知留下的那坛酒,跟他讲起了“醉生梦死”的故事。

可他却说,他不想喝。

因为有很多事,他并不想忘记。

…………

初十日,立秋,晴。

有个女人来找林东。

“那个女人在外面等了你好几天了。”

“赶她也不走有什么办法?难道要我带着老婆闯荡江湖啊?”

“呵……谁说不行啊,事在人为嘛,我曾经也……”

“你曾经穿过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

“不是……”

“那不就得了?你才二十出头有什么‘曾经’啊?行了吃饭吃饭。”

“哦……”

我不知道林东是单纯的粗鲁,还是已看穿了我的心思。

他没让我讲出的话,确是我的心里话。

我曾经也和林东一样,一心打天下,以为能抛下自己的女人,谁知等我回到家才发觉,她成了我嫂子。

…………

十五日,晴,有风,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有血光,忌远行,宜诵经解灾。

今天林东又做了笔赔本的买卖。

他为了给一个穷人家的小姑娘出头,去杀了当地的一个恶霸。

那个恶霸的武功并不差,且身边还有很多同伙,可林东就这么单枪匹马地找门去了,结果……

“为了一碗儿粉而失去了一根手指,值得吗?”

“不值得,但我吃了两碗儿粉,身只带了一碗儿粉的钱,没办法,我不喜欢欠别人的。”

“你要不要脸?”

“那孩子说她父母都被那个恶霸杀了,所以她才一个人在那里卖粉儿,我不能在她那里吃白食。”

“我现在砍死你不算乘人之危吧?”

“唉……本来我应该没事的,但是我的剑没有以前快了;我以前快,是因为我直接,认为对就去做,从来不会想什么代价,但一直跟你混在一起,让我渐渐迷失了自己……我不想跟你一样,因为我知道狄不倦绝对不会为一碗粉去冒险,这是我和你的分别。”

那天我被这吃白食的气得不轻,好在没过几天,他终于决定要离开我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