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在烂泥里,靠着一身皮相引人靠近,然后再用有毒的汁液杀死他们。
“掌柜的跟我眼光一样好!!”
云初看了下腼腆浅笑的李淮安,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这宽袖是十三两银子,小娘子可要配一双鞋子?”
掌柜的已经将衣裳取了下来。
光是看着上做工与飘逸的材质,就让人想要带回去。
唯一不舒服的就是价钱太贵了!
“鞋子就不用了。”
“那套月色的圆领袍,便宜些我就都要了。”
本打算买四套的,可云初最后,还是只给他买了两套。
李淮安看着她从挣扎到拍板,只用了一息的功夫。
原来,娘子喜欢看他穿的东流倜傥的模样。
看来,以后讨娘子欢心,有方向了。
“这位小娘子眼光太好了,这两套可都是我店里的招牌啊,您一眼就相中了。”
掌柜的竖着大拇指,又去忍着激动拿月色的圆领袍。
被他这么一夸,回头在看看身长如玉的男人,她觉得,花钱怎么了?
姐有的是钱!
自己的男人打扮起来,自己看了也养眼!
“小娘子,一共是二十一两银子,我在添二位几方帕子怎么样?”
添帕子做什么?
她又不是老鸨子!
“不要,我要大一点的布头,掌柜的要是实心,就给我那个吧。
那个对我们庄户人家来说,比帕子实用些。”
掌柜的闻言,“成,我这铺子里的布头倒是多。”
掌柜的说完,召来了人,“去把三号仓库的布头给她拿来。”
“哎,小的这就去。”
男装铺子来的人,大多就是买了就走,要布头的很少。
“那就多谢掌柜的了!”
云初盈盈一笑,男装铺子里的布头定然也是适合男人的。
拿回去了可以让娘给李淮安做两双配套的鞋子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