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老板贴心地停顿了几分钟,给自己这位难得的倾听者专门留出诧异的时间。
“这位厉害的阿奇伯德才二十二岁,就占领了,唔,一大块地盘。要知道,在他这个年纪,就连举世闻名的亚历山大、凯撒和拿破仑都还没有崭露头角呢。”
“是的。”卞景和适时地接话。
他右手无意识地摸了一把宗柏的头,跟撸一只趴在身边的小猫崽似的顺手。
宗柏有些不满地哼唧两声。
“阿奇伯德出生在德里克伯爵的农庄里。他的夫亲是伯爵的牧羊人,因此等他稍微长大一点,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伯爵的一个牧童。
富有的伯爵有一大群羊,阿奇每天的工作就是牧羊,和父亲一起剪羊毛、挤羊奶,再拿到镇上去卖。当然,这样的工作是相当无趣的。
不过,这个孩子有一种难得的天赋。他热爱学习——这在他们那个阶层来说是件非常稀罕的事儿——甚至热爱到了他那个老实巴交的父亲都难以理解的程度。
那个可怜的老实人虽然一辈子本本分分安安静静,满足于自己那种低劣的天份,但并不吝啬于培养自己唯一的小儿子。
因此,他攒了一笔钱,找到村子里唯一一个老教士,请求他教导自己的儿子读书认字。
这事儿有点难办。不过看在万能的伯爵的仁慈上,那教士还是答应了。
阿奇很爱学习,他就像一块干瘪的海绵一样疯狂汲取知识,三个月后,他就已经学会流利地书写和朗诵了。这在当地可算是一件奇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