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昔昭抿了抿唇,慢慢的,他把头抬了起来:“公主殿下可能不知道,我祖上,也是做过官的,曾祖父曾是一位知县,但曾祖父去世不久,越朝也完了,祖父历经改朝换代,我和父亲也常听他说过去的事情。”
顿了顿,他说道:“世道不好,做官容易丢命,经商,倒是能让人过得安稳,齐人皆道士农工商,我道商工农士,两者的区别,不过一个是为了那点虚无缥缈的名声,一个,是为了手中那结结实实的二两银。”
罗萨花定定的看着他:“你可知,没有一个皇族愿意听到你说的这番话。你不怕我厌恶你吗?”
孟昔昭微笑起来:“叛徒比唯利是图的商人更可恶,公主如此聪颖,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个道理,还是那句话,小人只为活命,自然不敢欺瞒公主,定要老老实实的把所有想法都说出来,让公主知道,小人没有背叛齐国,小人的心,从来都不在齐国之上,而是在钱财和安危之上。”
罗萨花听得颇为不满,所以说她不喜欢商人,就是因为商人太重利了,是绝对自私的人。
可是,她不喜欢商人,不代表她厌恶商人,与之相反,她其实还挺乐意利用商人的。
只是之前她遇见的商人,都有自己的根基和背景,她没法完全的拿捏,一旦让对方钻了空子,自己就要成对方的大荷包了。
可这个金三藏不一样,他是齐国人,他的生死,全在自己一念之间。
罗萨花又看了看他,然后话题猝不及防的就拐了个弯:“你经商的时候,买卖的都是什么物品?”
然后,罗萨花就看到孟昔昭的眼睛亮了一下,仿佛他看见了商机。
罗萨花:“…………”
孟昔昭如数家珍起来,说他们家做的主要是倒买倒卖的跨国生意,他们跟匈奴买牛羊,然后转手卖到应天府去,因为那里贵人多,他们最爱吃匈奴养的牛羊,买卖牛羊的时候,他们还会收兽皮,顺便再往东边的女真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