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蝶珍阖上书。
和陌生男人独处, 让她无端有些心慌。
仲若旭显得非常自来熟。
他径直走到姜蝶珍面前,腕骨搭在她眼前的镂空雕刻摆件上。
其实这个世界的缘分,很奇妙的。
纹身并不是一次, 就能洗掉。
仲若旭腕骨的纹身痕迹。
被他一共洗了七次。
每一次的疼痛, 都是把对方镌刻进心底的证明。
景仲两家, 家教都很严。
他在最离经叛道的年纪, 把纹身刻在手臂上。
以示反抗。
景煾予初中就去了伦敦留学,举手投足都矜贵绅士。
他不一样, 在美国呱呱坠地。
身份证上的国籍是中国, 原因无他, 父亲从政,容不得一丝污点。
仲若旭的成长过程,也顺风顺水。
被纽约创业的哥哥,保驾护航。
他想要多少钱, 都是一句话的事。
后来, 仲若旭顺理成章地, 进入斯坦福读书。
和一群离经叛道的克苏鲁崇拜者玩加州城探, 加入门萨俱乐部。
那些大雪倾城或者暴雨如注的夜晚。
仲若旭在不同的国家和城市。
毫无目的地驾驶全球限量的跑车, 填饱冷飕飕的胃。
在电音迷幻轰隆作响中。
他听着纹身机器的轰鸣, 都会想起让他魂牵梦萦的蝴蝶胎记。
包括和人做.爱。
一夜情的陌生女人的液体浸润了他的骨节, 覆盖到皮肤上疤痕的时候。
他终于在染污皮肤痕迹的畅快中,获得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