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开始以来,无论是最初的制宪议会、立法议会,还是现如今的国民公会,法兰西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构都希望在首都巴黎,建立一支强而有力的警察部队,控制住各路反革-命分子引发的社会骚动,保卫这个新生且脆弱的政治体制。
依照1790年7月法令,巴黎的每个行政区设置一个警察局,并配属一位治安警长,授中尉军衔,共计48个警署和48位治安警长。
各区警署内部,一位治安警长由16名警官以及数量不等的编外人员(区自卫队临时担当的协警)协助工作。
为了节省开销,各区警署大都设置在该区革-命公社附近,有点警署干脆与区公社进行合署办公。平日里,治安警署在向区自卫队借调人手,抓捕罪犯也显得方便。
等到国民公会时,鉴于这种警长制并未能有效阻止犯罪率的上升,尤其是政治违法行为的急剧漫延,治安委员会着手进行改制:
一方面,路易时代的骑警部队重新出现,治安委员会将其改造成为快速机动的城防宪兵;
另一方面,增设16名政治副警长,授中尉军衔,与区警署治安警长同级,每一名政治副警长下辖3个行政区域。
这类政治副警长与治安警长合署办公,配属6名政治警官,以及若干协警(从自卫队中挑选,有报酬)。
政治警察在其负责的3个行政区内,专职侦缉抓捕保王党、立宪派、吉伦特派、反动贵族与不宣誓教士等一切政治罪犯,当然也包括外国间谍。
去年7,8月间,初出茅庐的安德鲁接连破了诸多间谍大案,不仅赢得了治安委员会的特别嘉奖,更是晋升为政治副警长。
最初的时候,16名政治副警长与48名治安警长一样,直接对治安委员会负责,由上至下做扁平化管理。
不久之后,在勒让德尔的支持下,安德鲁成功说服了治安委员会的其他委员,于国民公会附近设立了巴黎警察总局。
其目的,旨在加强委员会对巴黎48个警署的48位治安警长,16位政治副警长,以及近千名在编警官进行有效监管,防范来自救国委员会与巴黎公社的持续渗透。
等到警察总局成立之日,安德鲁本人也从政治副警长升任为警察总局的政治部警长,军衔擢升上尉。
其主要工作,考察16个大区内部,政治警察的忠诚度及业务能力,协助总局长上传下达,统一协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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