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埋藏有点深,导致开采起来有些小麻烦,但这没多大关系。
那是矿业工程师们经过一系列的严谨测试,发现瓦乌布日赫无烟煤的固定碳含量高,挥发分产率低,密度大,硬度大,燃点高,燃烧时不冒烟,整体质量上,并不输于英国的“威尔士白煤”,
换言之,西里西亚出产的无烟煤,完全可以作为“威尔士白煤”的替代品,以防止英国内阁忽然“卡脖子”,导致“共和国号”等大功率蒸汽战舰,缺少了优质动力煤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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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柏林新内阁全方位致力于普鲁士经济恢复,以及国家大发展之际,以巴拉斯、科翁泰、瓦莱斯基为首的波兰执政官政-府,正式宣布在光复后的波兰全境,实施已试行一年的农奴制改革。
可以说,这是一个进行了最大限度地,使上层的封建贵族和下层的农奴,至少是在表面上“感觉比较满意”的方案:既在施行巨变的同时,也能维持国内的局势安定,让农奴以赎买的方式,获得土地等生产资料的选择。
总体来说,波兰的农奴改革的主要核心为两点:
一是,彻底宣布废除波兰境内的农奴制,农奴改为自由耕种民(农民),享受全部公民权,获得法律与人格上的自由,包括自由迁徙、自主婚姻、改变职业、拥有财产、订立契约等;
农奴主(地主)不能出卖、典押、交换、赠送农民,也不能督促农民缴税、服兵役的义务,更不能私设地下审判庭,动用私刑来惩处“犯错”的农民,否则将遭遇国家公诉;
二是,规定全部土地为地主所有,农民按照规定赎买一小块土地,依据土地的实际状况,每个劳动力可以得到8到12公顷不等的可耕种土地。
至于赎金的数额,为了防止恶意抬价,被圈定为该土地在1798年3月这一时期,地产平均交易价格的两到三倍。
按照法令规定,被解放的农民可以选择支付全部,或是支付其中一部分;其余数额可向“农委会”申请,后者以内阁政-府的名义,做有偿债券的方式代付,而农民必须在30年内还清所有本息。
作为对国家暴力机构-军队(波兰自由军团及国民自卫军)的安抚与拉拢,得到安德鲁授意的波兰执政-府做出一项特别规定:
所有农奴出身的波兰籍士兵,其个人与直系家属获得的土地,对于他们支付原地主所有者的补偿金,将由波兰政-府做统一偿还。
倘若服役期超过5年(含5年),其间或是立功授勋,或是晋升军官,或是不幸阵亡,或是重伤致残等,上述之人无须偿还本息,土地归其个人与直系亲属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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