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林青云能一路顺利逃亡,那是几乎难以复制的事例,不是所有人都有她当初的那些机缘的,武功上林青云没有短板,内力,招式,轻功,但凡她当初有一处是弱点,都不可能逃到扬州来。
听出了林青云对监武司的看重,大和尚也收起了心中的小觑之心,他只是莽,但并不是傻,连林青云都觉得他不是监武司的对手,那他还是小心为好。
“我过些日子可能也会带着亲朋好友去往别处,兵祸四起,我没有参与进去的想法。”林青云语气沉静,这个打算并不算杞人忧天。
一旦打起仗来,没有十几年的时间很难平定下来,从古至今,便有贫民百姓为了躲避兵祸而逃入深山的例子,虽然可能生活不便,可活下来的可能大大增加。
即便是豪门大户也不一定就安全,否则就不会有那句“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了。
“哈哈,林青云,你说是这么说,可洒家有预感,你我终会在江湖再见的,总之,今天过后,便分道扬镳,有缘再见!”无胜和尚心中也有些萧瑟,这种感觉他曾在离开长大的寺院时有过。
他们二人,因为纷争结识,一路杀贼,到如今也不过相处三个月,可却已经觉得对方都有可取之处,值得敬佩的地方,就此要分别,确实遗憾。
不过,好侠儿不被这些情绪左右,天高路远,他日别处相逢,又该是一件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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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姨,我们这是要去哪?”
“去魔云山。”
“魔云山,那是什么地方?”
“那是魔教的人住的地方,为了躲避兵祸,我们就只好和他们借一块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