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啰哩巴嗦写一堆,让官府来了都很难猜。
五个字呢。
要是直接写,谁,干什么,那多一目了然。
比如,张三杀李四。
或者,三杀四为财。
多好。
“有人在做坏事,有人在求救。”谢明知道:“可这院子里的死人,不是因为女眷起了口角,当场杀死的吗?”
一个姨娘,拿着刀一阵乱捅乱刺。
这种情况下,也没人被绑住,更别提怎么可能在墙角偷偷留下这一句话了。
这鬼宅,果然是有蹊跷的。
谢春晓摸了摸墙边的字:“灯笼举近点。”
谢明知立刻将两盏灯笼都怼到了墙边。
“有颜色。”谢春晓说,然后她拔出匕首,拿出一块手帕,又从腰包里取出一个小盒子,一只小巧玲珑的毛笔。
这笔可小了,只有手指那么长,微缩版的,正好可以放进腰包里。
先用匕首将字刻的深一些,落下来的墙壁上的土不能丢,都接在手帕里。
“刻字的是个女子,字迹的边缘有一点红色,应该染了指甲的颜色。”谢春晓说着,将这些粉末小心收好。
这个现代没有透明密封的袋子可以用,谢春晓也没有办法在,只好凑合着用。
然后,谢春晓打开刚才拿出来的小瓶子,里面是黑色的墨汁,但和普通的墨汁又稍微有点区别,她将袖珍毛笔沾了沾墨汁,恭恭敬敬的递给谢明知。
在琴棋书画这方面,虽然谢明知只是一个当铺老板,但是附庸风雅装的一套一套,他的字可能不是最好看的,但是他模仿别人写字,那真是特别的像。
谢明知说这是他的兴趣爱好。
谢春晓也不想揭穿他,她总觉得谢明知干的事情,多多少少有见不得光的。模仿别人写字,这是种一看就很刑的爱好。
但是这会儿,这个爱好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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