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赵朗去找王长清商量招募辅兵的事。
城防军的辅兵只有四十人,这四十人负责做饭和养马,偶尔帮忙抬抬东西,虽然人手拮据,以前也勉强够用。
因为其他的活儿,诸如砍柴割草搬东西造营房之类的全都是战兵闲暇时候自己完成的。
就连养战马的人,也只是战马入马监之后或者战兵训练时照看一下,平常时候由战兵自己带出去放牧。
所以,四十人也勉强够用。
但这是在以前,还是在没有战事的时候。战时就会发现,四十辅兵对一座军营来说太少了。
而且现在战兵扩到了一千人,伙堂的人手一下就不够了。
为此,伙堂掌事没少抱怨。
饲马官也说现在军营战马多了,原本的那些人手不够用。
赵朗想着,既然要成立医疗队,那便顺手多招收一些人,将伙堂,马监的人手都给补齐了。
另外,他想招募一些工匠成立一个军器司,丰台县穷,城防军军营更穷,连自己的军器司都没有,若甲胄武器坏了,就只能找外面的铁器铺子修缮。
实在太破修不了的,若是朝廷发下来的武器甲胄,就得重新送还朝廷,若是自己军营的战利品,那么铁器直接卖给铁匠铺或商人,甲胄拆散了重新缝补缝补,几套破甲胄缝合成一套新的继续穿。
当然这些都有一个前提,你得给朝廷汇报自己造了多少套甲胄,多少武器,又拆分、销毁了多少武器甲胄。
若不如实汇报,就会被打上谋反的罪名,等着挨收拾吧。
朝廷在每个军中都派了监军,这些监军会时不时的去下面的各个基层单位突击检查,检查方式各种各样,你想瞒住他们私藏武器甲胄,可行性非常小,除非你偷偷造了不用。
司马南征发下去的甲胄和长刀就是找外面的铁匠铺子重新打造的,打造好之后就给朝廷写了奏疏。写好奏疏先送监军登记,然后由监军上呈朝廷。
县衙不给军营配置军器司,他以后打造或修补东西就得找外面的人。这样一来,手工费就得军营自己掏。
赵朗倒不是怕掏手工费,他自从接手城防军后就一直想造点厉害点的武器出来。
别的不说,黑火药什么的必须要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