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妹妹瞧轻自己,凶奴哼了一声,“当然要还击了,不过我害怕这是阴谋,他让咱们去参加万国大会,说不定在半道夹击呢?”
“不至于吧,又不是带着几十万大军过去。”胭脂继续道:“阿哥,你想想,大秦的工艺这么先进,无论是武器还是生活用品,都是遥遥领先。
咱们要是能拥有大秦的技术,肯定能够快速击败阿骨伯帝国。
他们为什么这么难啃,还不是因为他们的冶炼技术厉害?
听说,大秦有一种陌刀兵,专砍骑兵。
要是咱们也能炼出陌刀来,杀那些人岂不是犹如砍瓜切菜一样?”
凶奴摇摇头,“陌刀已经被淘汰了,大秦始终没有全面推广陌刀,并不是因为他们技术不够,而是他们有比陌刀更厉害的武器,火枪,火炮,火药!
大秦立国打的仗,全都是以少胜多,没有例外。
那才是我最忌惮的。
中土三国崩坏,战力颓废,其实比阿骨伯帝国还要容易攻打。
我之所以没有贸然突进,就是因为没有把握。
那些武器太邪门了。
从送回来的武器来看,这些武器,能随便击杀骑兵,有些武器,就连咱们引以为豪的重骑兵,都无法阻挡。
我已经命人仿制那些枪械,但也只能仿制大秦早就淘汰的武器。
根本原因就是冶炼技术跟不上。
所以,我才想攻下阿骨伯,拿到他们的冶铁技术。
至于火药配方,应该也快了。
到时候,咱们重骑兵加火枪,天下无敌。”
胭脂还是第一次从阿哥嘴里听到原因,“哦,你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