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万人,可不是什么新兵。侠儿那边还好说,毕竟先前还是一帮子的义军,但好歹打了大半年的战事,早已经蜕变。
但克族人,那可是实打实的北关精锐。几千人,挡得关外马匪,不敢胡乱造次。
“克族,先前便是胡人。胡人擅马,懂骑射,若是教习中原的军阵,定然是蜀州利器。”
“等等。”徐牧脸色一怔。
从贾周的话,徐牧忽然明白了什么。
“主公,怎么了?”
“文龙先前说,骑射……”
“主公,这很正常,羌人也擅骑射。”
当初的余当王,好不容易的,只凑了七千余匹羌马,连着小马驹都送来了。徐牧也不为难,直接放了回去,让恨得咬牙切齿的余当王,去和凉州狗咬狗。
不过,羌人的那种骑射,并非是徐牧想要的。要放缓马蹄,或者停马,才能开弓齐射。
甚至不如北狄,北狄人虽然用小马弓,但亦是驰骋中奔射。
从峪关出蜀,要不了多远,便是平坦地势。有朝一日伐凉,定然会有骑战。重骑固然可怕,但需要的资源太多了,以蜀州现在的情况,被人一直盯着,根本无法积蓄起来。
但若是用奔射轻骑,这似乎也是挺不错。
“主公在想什么。”
“文龙,我欲组建一支轻骑营,至于名字的话,我暂时没想好。”
“轻骑营?凉州那边,可是很善马的。倒不如步骑混旅,骑兵作为两翼突杀。”
贾周的说法,没有任何问题,是面对凉骑正面冲杀之时,枪盾和拒马相挡,然后骑兵分出二翼,在敌方攻伐锐气衰弱之时,适时反击。
但徐牧,已经不相信规规矩矩的战场。
一支游击的奔射轻骑,以机动性贯穿战场,辅攻或者穿插断后,都是一等一的利器。
关于那位狼族小将军晁义,当真是无意之中,得了一个大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