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胡说,有些丝甜的。”
人逢喜事精神爽,常胜在风中伸展手臂,打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我等会儿,要去与黄之舟吃酒,若有人宫中寻我,便让他改日再访。”
“小军师,是否带些高手护卫?”
“讲笑了,之舟是自家人。一个在长阳落地生根,有了子嗣与妻子的人,他终归是属于北渝了。”
“小军师,他先前可是蜀将。”
常胜回过头,并未生气,“阎辟,我只问一句,若是你背叛北渝——”
“小军师,吾阎辟怎会叛渝!”
“打个比方,若是你叛了,你的家人会如何?”
“必然会死……”
“同一个道理。虎毒尚不食子,我先前或许有顾虑,但黄之舟现在,有了骨血嫡子,有了厮守的妻儿,有了大好的前程。再者说,他叛蜀之时,一路杀了多少西蜀将士,又亲自操刀斩了曹鸿,这般的人,还会是内应奸细么?”
“当不会。”
“所以,他是自家人。”常胜呼出一口气。
“蒋蒙战死,除了申屠冠之外,我需另一个人,在战争中替我稳住大局。黄之舟,或是最好的人选。”
“小军师英明。”
“莫要恭维了,我不喜听这些。”常胜顿了顿,“这段时日,你便再辛苦一些,继续派出铁刑台,追查郝连战的消息。不管怎样,能在中原剿杀这位狼王,是最大的幸事。”
只说完,常胜踏步而出。
那步履急匆的模样,便如当年有同窗请他吃酒,他走出书屋,走过犬吠与昏暗的长街,只为一场与友人的欢聚。
不胜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