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预想中的一样,王媛身上的尖刀经过指纹提取,确实属于廖震,且从握刀的情况来看,当时他将人按在床上,倒持尖刀刺下的。
同时,法医在死者下体部位发现肿胀伤痕。
根据王媛所说,当时她害怕极了,慌乱之中用膝盖撞了廖震下体,才得以摆脱。然后拿到廖震以前放在卧室衣柜里面的自制霰弹枪。
她本来只想威胁廖震的,可是见到枪的廖震并没有惧怕,加上下体的疼痛让其气愤不已,想要再次扑上来。
然后,王媛开枪了。
结果就是廖震死了。
现场勘察的结果和王媛所说彼此佐证,虽然没有音频证据和视频录像,但这些已经足以证明一些东西了。
另外关于那把枪,警方通过打击廖震及其团伙的人,也得到了确定的消息,顺带起获了一个贩卖枪支弹药的团伙,缴获自制手枪、霰弹枪,以及超规气枪等十余支,子弹两百发左右,以及现金七十多万。
别墅藏枪,王媛虽然不是业主,但也是住户。
所以私藏枪支罪有可能牵涉到她,不过,这个女人确实有些手段,一番笔录下来,她成了一个被压迫,不敢举报的弱者。
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警方报请检察院之后,最终以正当防卫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同时,私藏枪支的事情,也过去了。
没有以这个名义起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