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追击(上)

扼元 蟹的心 1537 字 3个月前

每次想到这个问题,纳敏夫的心情就会变得很糟。

因为他的部民大半都是奴隶或俘虏出身,赤条条地投靠过来,既没有家人,也没有财产。所以整个百户里,男人很多,女人很少,而且非常穷。去年,他的百户又没轮上攻打西夏,所以也没能分配到女奴或者财产。

好在这一次,攻打的是金国。所有人都说,金国的财富像是沙砾一样取之不尽,而且女人比羊群还要多,比绵羊还要驯服,身段比最好的羊毛还要软……

纳敏夫盘算过好几次,才下定了决心,首先要多抢些女人,这很重要!

道理是很简单的。有了女人,百户里头才能有多多的小崽子。小崽子长大了,有了力气,才能继续去抢夺杀戮。所以,女人比什么财产、马匹、武器都重要!

不过,这些美好的期待,都维系在尊贵的拖雷王子身上。

想要什么都可以,首先得让拖雷王子见到战功才行。那就得靠大家出力厮杀了!

纳敏夫握了握拳,环顾他的部下们。

前年蒙古军攻破了长城,大掠金国缘边军事重镇,获得了大量的武器装备。纳敏夫的百户也参予其中。

此时几乎每一名骑士都穿着甲胃,有些得力的勇士还穿着铁甲。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甲胃反射的光芒简直森寒可怕。他们大多数人都拿着精良的武器,主要是从金军手中缴获来的长枪、长矛,而惯用的环刀挂在腰间。很多人在马鞍边上挂着皮袋,里面放着短柄的斧头或者套索。

而马鞍另一侧则是装满了轻箭和重箭的箭袋,还有他们自己用得顺手的,长长短短的弓。

被挑出来服役的,大都是三十岁上下,骑术和胆量出众的精壮战士。

纳敏夫的副手,以勇勐着称的十夫长阿布尔跟在后头不远处。这是一个喝醉了酒就能歌善舞的汉子,非常擅长徒手格斗。

他和纳敏夫一样,脸上有旧伤,伤在左右面颊,因为以前被箭簇穿透过,伤势好了以后,两颊都留下了高高鼓起的伤痕,当他嘎吱嘎吱咬着羊肉干的时候,伤痕还会发红。

因为即将厮杀的缘故,阿布尔的眼神格外冷漠,看着周围的人,就像看着死人一样。这一来,步行跟在阿布尔身后的随从,那个名叫忽噶的大傻子,也努力瞪起眼睛,摆出很凶悍的样子。

忽噶是草原最北面,靠近北海一带的韈劫子人。他长着一头脏乱的黄发黄须,眼睛是绿的,像个鬼怪。

大约十年前,韈劫子部落被蒙古大军荡平,成年的族人全都被杀死了,扔到野外喂了狼群。阿布尔便是挥刀屠杀之人。

成年人被杀尽以后,韈劫子一族的孩童全都成了奴隶。忽噶从那时候就跟着阿布尔,十年功夫,从一个小小孩童长成了巨汉,但他的脑子始终不好使,也不会说话,干什么都学着阿布尔的样子。

纳敏夫向阿布尔点了点头。

他的神色比阿布尔轻松很多,毕竟是跟着四王子出阵杀敌,据说要对付的,也只是一支躲藏在战场边缘的金军小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