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的本质就是见色起意,都是因颜值而滋长的生理喜欢。
而由同情演变成的爱情起码用了心,很多人却觉得十分可悲。
文勇被李月桂的低姿态取悦到了,可怜她体力不济还带着娃的同时、心也被拴到了她家田地里。
此后每次完成自家地里的活,就算贪点晌、摸点黑,也会捎带去同一片地的李月桂家多少耪几垄,这样她自己再搭上点功夫,就不至于落后了。
等李月桂再到田里的时候,见自家已经没剩多少活了,而且耪的又深又好,知道除了文勇再没旁人帮她,更多了份感激,心想:还别说,憨子真挺仗义,懂得扶弱济困,干活也是把好手,一点不惜力。
李月桂握着锄头不抓紧干活,却心不在焉的琢磨上事了:嫁给文勇那样的男人也不错,体格好,干活不藏奸耍滑。
不然自己有时候是真的感觉孤独又无助呀!一天天猫腰撅腚的,稍稍遇到点重活,就得拆解开、分几次一点点才能完成。
文勇虽说脑子不太灵光,心眼直了点,起码自己能摆弄的了他,只要稍微用心哄着点,肯定听话,那样就不用自个整天劳心劳力了。
自己年纪轻轻,以后日子长着呢!再走一步,好的人家不干,赖的自己看不上,找那不好不坏的,保不齐进门就得当后娘。
依李月桂目前的状况,她想要踏踏实实种地过日子,打文勇的主意不足为奇。
文勇吃苦耐劳,只要有人带动着,就庄稼地里的活而言,创造物质的能力是非常强的。不过转换成幸福和快乐的能力确实有点弱,就看怎么理解了。
李月桂继续说服自己:文勇家现在日子过的风生水起,吃穿不愁。农村人,能有什么令人羡慕的爱情?又有多少美满的婚姻?
即使最初两情相悦,很快就因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消耗殆尽,小伙子以最快的速度蜕变为沧桑大叔,大姑娘转眼间就被磨砺成彪悍的黄脸婆。
最终也不过是三个饱、一个倒,周而复始,最后合葬在一起。
唉!不知为什么?以前总是想折腾,狂的不行,现在却只求安稳,难道与年龄有关?可自己还不到三十岁呀!
就怕他那个当家的嫂子桂花不同意,她可是掐半拉眼珠子看不上自己。其次是他家那个老倔头子,整天背着手不哼不哈的,跟欠他几吊钱似的,这两个人是最大的阻力。
不过先把文勇拿下,别人再怎么反对也是干瞪眼。文勇是个身强力壮的彪形大汉,又不是小鸡小鸭可以把他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