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流传下来的资料来看,老朱颁布免死铁券时候很认真,从形制到功能,再到家传规则,以及能免死的范围等等,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持铁券者,王法不临头,刑吏不进门,生著其号死后袭封,明明白白告诉你能够与国戚休,这堪称是皇帝所能赐予的最高荣誉和优待。
而在免死这个最大的特权之外,这些的开国勋贵不出意外的话享有各种特权。
比如能够各种资料互相佐证的各种经济恩赐:洪武三年赐勋贵庄田,多者百顷;四年赐汤和一万亩地、并令开国勋贵合分临濠山地六百五十八顷;七年勋贵食禄加赐公田千石等等。
除此之外,从仪仗户到大量的奴仆、义子、部曲以及奴军等等,几乎可以称得上一应俱全。
而在政治上,勋贵们除了拥有高官显爵之外还能掌权握兵,可以说是真正的位极人臣。
除此之外,朱元璋还积极推进皇室与勋贵子女联姻,比如他自己纳了郭英之妹和胡美之长女为妃,还令皇子们娶常遇春、徐达、冯胜等勋贵之女,此外还有李善长、傅友德、张龙等勋贵儿子娶了公主等等。
从以上不难看出来,老朱实质上是希望与开国勋贵达成一个牢固的利益同盟,通过用政治和经济上优渥的特权以及允诺的永世富贵,来换取勋贵们对皇室尽心竭力的拥护,从而达到巩固皇权以及老朱最终“家天下”的目的。
但是吧,无论是汉朝的豪强还是魏晋的世家,亦或是唐朝的藩镇,再或如宋之地主,又或如元人贵族,一个个都说明了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每個朝代都有属于自己的吸血虫。
而大明朝还不等藩王们发力呢,勋贵们用了还不到两年就已经成功碰到了朱元璋的底线。
毕竟免死铁券这东西说的很明白:谋反不庇,除此之外一切死刑皆可免一次。
而在重责之外的常刑,更是明文“有司不得加责”,简而言之就是不管犯了多少次欺行霸田强抢民女纵马伤人之类的罪责,都可以凭铁券一笔勾销。
这带来的结果就是“武臣恃功骄态,得罪者渐众”。
于是仅仅两年后,老朱就不得不火速给铁券打了个补丁,专门出了个铁榜在其上铭刻九条制驭律令,用来约束功臣勋贵。
但即使是铁榜,其威慑作用也是大过实际作用的,更像是一个大明形式的“罚酒三杯”。
铁榜当中规定了勋贵仗势凌人、侵夺财物、私托门下等等都是死刑,但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犯的时候只需要记录在铁券里就行,直到犯第三次才能兑换出一次“真”死刑,但即使是这个好不容易换来的真死刑,也是可以用铁券给免消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