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凤雁:“清清,你才多大啊,还没到二十岁呢,遇事沉稳,脑子清醒,有你爸身上那种指挥官架势。”
汪清抿紧了嘴唇,没有吭气。
田凤雁看出了汪清的纠结,劝解道:“清清,我早看出来了,你很喜欢你现在的职业,只是因为这个职业是你爸爸逼你选的,你不愿意承认你的喜欢。
我给你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吧。我家娆娆特别喜欢吃糖醋排骨,不管我盛糖醋排骨的器具是盘子还是碗,材质是不锈钢的还是瓷的,她都喜欢吃。因为,她喜欢的是排骨本身,不是外在的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你也一样,喜欢当记者就喜欢好了,纠结因为什么喜欢、谁让你喜欢的又有什么意义呢?”
仿佛有什么东西触动了汪清的心灵。
是啊,喜欢就是喜欢,纠结什么呢?
汪清唇角上扬:“雁姨,我发现你说话总能说在点子上,让人听着很是舒服。听了你的话,我好像后悔了一个决定……”
田凤雁示意汪清继续。
汪清:“我爸帮我报考了省报社记者遴选,我心里其实很想去,可他拿让我和树华哥分手做条件,我就本能的拒绝了……”
省报社记者遴选?分手?
田凤雁突然想起了汪中阳在他办公室里对她说的一个理论:小毛驴不听话,要么用皮鞭赶它;要么给它胡萝卜。
这个省报记者遴选机会,就是他给汪清的那根诱人的胡萝卜。
难怪汪中阳这几天没激烈的拆“清华”CP,原来在这儿憋着大招呢。
他其实一直了解他自己女儿,跟他一样,是个事业型的女人,且有多热爱自己的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