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雨夜屠夫案2

同时,警方将搜获的部分照片给受害者家属辨认,认出了四名受害者。

等待林过云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在这里有必要先讲一下林过云的成长经历。

案发时的林过云27岁。

他原名林国裕,于1955年5月22日在香港出生。

因林父的工作原因,所以没有与林国裕和林母住在一起。

在林国裕两岁的时候,林母带着他去寻找林父。

这才发现林父身边已经有了一个怀孕的女人,但林母还是忍气吞声选择留下来。

对于林母的突然到来,林父非常不满,于是将怒火全撒在了年幼的林国裕身上。

在之后的几年。

林父的女友生下2儿3女,林母也又生了2个女儿。

林国裕更加遭到林父的偏心与冷落,与其他家人的关系也不好。

在警察调查中还得知。

1970年。

15岁的林国裕偷窥两个妹妹洗澡,林父怒不可遏,对林国裕就是一顿毒打。

1973年。

18岁的林国裕在红磡鹤园街一个公厕附近,用刀胁迫一名女子进入公厕,用手抚摸对方下体,结果被捕。

不过医生指其精神方面有问题,不适宜受审或判监,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102天治疗后获准出院。

这次事件后,林国裕将名字改成了林友强,但对女人的兴趣仍然不减。

于是他不再找活人了,把对象转为色情杂志上的裸女。

之后又热衷于摄影,尤其喜欢拍摄裸体,每月会花钱找裸体模特进行拍摄,但价格昂贵,负担不起。

直到1978年。

林友强取得出租车牌,正式当上出租车司机后,改名为林过云。

在畸形的成长经历下,林过云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为后来的犯案埋下了伏笔。

在被警方审讯时,林过云主动向警方供认了两个作案动机。

第一个是他认为自己是开膛手杰克在替天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