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将劫得的存折以及作案时穿的衣、裤、鞋、手套等重要物证烧毁,并将作案工具抛于江中。
几个月后。
柳俊、刘罡见公安机关的侦查并未触动他们。
认为事情已过,遂又开始寻觅更为理想的作案目标。
为解决到银行取款的问题。
柳、刘二人开始着手物色一名与他们毫无关系的人,专门负责到银行取款。
很快,他俩看中了刚出狱的刘振保。
2004年7月。
柳俊、刘罡邀刘共同密谋采取绑架的方式抢劫杀害刘中平。
在获悉刘中平的手机号码和住址等情况后,三人多次到刘中平家附近踩点。
7月24日下午2时。
刘罡驾驶借得的灰白色“长安之星”面包车,与柳俊、刘振保一道前往刘中平家附近。
以送邮包为名,将刘中平骗至竹枝路某号借得的一间屋内。
威逼刘中平交出了保险柜钥匙并说出了保险柜密码后,柳俊即去刘中平家打开保险柜。
当着刘的家人的面劫走了柜内的存折5张及身份证等物。
柳俊返回竹枝路借住房内,逼迫刘中平说出了银行的取款密码。
7月25日9时许。
刘振保持刘的存折到建行和农行共取走现金6万元。
第二天凌晨4时。
几人在借住房内将刘中平杀害。
当天下午5时许。
几人又买来缠尸的物品,将刘的尸体缠绕后抛于梅溪河里。
事后。
柳俊对刘振保说:“这次取款你风险最大,所以这次取的6万元中,你拿4万块去,我们两人各分1万。”
刘振保当仁不让地接受了这4万元。
并在心里对柳、刘二人的“耿直、仗义”佩服得五体投地。
并表示:“这辈子认准二位哥子了!”随后,三人怀揣赃款,毁掉相关证据后逃往万州区。
其实,分给刘振保4万元赃款,只是柳俊、刘罡二人给刘振保下的一剂“迷魂药”。
其目的是先稳住刘,然后再找时机除掉这个唯一与他们作案有联系的人。
使公安机关的调查无从深入。
柳俊与刘罡为了尽早地杀人灭口,切断与刘振保联系。
便对刘振保说:“这次我们做成了这笔大买卖,哥几个也该去轻松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