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强奸案中案2

先来看看这张纸条。

经过字迹比对,

警方认定这是死者赵伟亲笔写给妻子的一张“欠条”。

上面的内容,却令人大吃一惊,总结起来有这么几条:

1、赵伟承认自己在婚前向妻子孙红借了100万元。

2、承诺在6月15号之前连本带利偿还这笔钱款。

3、如果逾期不还,按照每天增加1万元违约金计算。

4、借款利息按照当时商业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

好家伙,这是一张巨额欠条啊!

更让人意外的是,欠条的时间为6月2号。

而6月2号正是4个人待在一起协商“强奸赔偿”的这段时间。

这个时间点,有点意思!

孙红不是突然知道丈夫被人捉奸,心急火燎的去“灭火”的吗?

难道还临时起意,想起了丈夫没打欠条的事情?

好滑稽。

不过,孙红却也有自己的一番解释:

“是我让老公当场写的,也算是对我自己的一种保障。”

原来,孙红和丈夫的感情已经出现了问题。

自己在婚前借出去100万,却没有让赵伟打欠条。

现场,两口子感情有了危机,万一赵伟以后不承认这笔钱怎么办?

如今,眼见着丈夫犯了事,把柄捏在别人手里。

而他又苦苦哀求自己帮他筹钱解决此事。

孙红见状,这才临时给赵伟提了条件:

要她帮忙解决问题,就把100万欠条补上。

这个解释,貌似也说得过去。

警方能相信吗?

不,警方没过多久便找到了戳穿孙红解释的证据。

在对孙红的经济能力调查中,警方发现。

没和赵伟结婚之前,孙红一年的收入也才5、6万块钱。

而她的家庭也很普通,并不是富家豪门。

如果是这样,她从哪里弄来100万借给赵伟?

逻辑上讲不通。

“是我前男友留给我的……”

面对质疑,孙红依旧神情自若的解释。

孙红告诉警方,自己在结婚前谈过一个男朋友。

后来分手,男朋友去了别的城市生活。

临走之前,男朋友送给她一个巨大的玩偶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