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宏清逃到内蒙古乌海市在海南区住了两天,恐惧和悔恨使他再也无法继续承受下去。
他买了一桶汽油准备自焚,但还是没有决心去见上帝!
8月1日深夜。
马宏清潜回家中,即被公安人员传讯。
但他仍然心存侥幸,只交代了制贩炸药的事实,不触及爆炸问题。
后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一系列证据面前,马宏清才供述了自己爆炸的犯罪事实。
他长舒了一口气,一再要求不要再将他带回马坊。
他无法面对自己一手制造的惨案,也无颜再见家人和马坊的父老乡亲!
多行不义必自毙,丧尽天良理难容!
法律岂能饶恕罪孽!
2001年9月3日8时30分。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认定马宏清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9月17日依法做出终审裁决,维持并核准马宏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9月23日。
马宏清被押赴刑场。
一声正义的枪响,马宏清为自己的生命划上了可耻的句号!
马宏清死了,但被马宏清点燃的炸药从何而来?
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经过进一步查证,非法制造、销售炸药,并获取巨额利润的马耀岐、刘世才也露出水面。
1995年期间。
马宏清曾与马耀岐未经任何机关审批,自行购置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