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药家鑫案2

她表示这三万元钱,不是民事赔偿,也不是道歉,而是死者的停尸费。

药家鑫的法律责任他自己承担,我们该负的民事赔偿我们担着。

但最后因为种种原因这笔钱被拒收了。被害人张妙的父亲表示,事发后,他和女婿王辉,曾多次给药家提供机会,想坐下来商谈此事。

但是,你们都没有珍惜,事已至此,谈民事赔偿也就没有必要了,有什么事,就在法庭上说。

至于,两家人为什么迟迟没有坐下来好好谈这件事情,他们彼此都在顾虑什么,其中具体原由我们不得而知。

2011年3月23日上午。

在舆论浪潮的一边倒的声讨中,药家鑫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场有500多名旁听人员。

其中,受害者亲属25人,400多名在校大学生和数十家媒体。

法庭上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辩论:

药家鑫的自首情节是否成立。

药家鑫的悔罪态度。

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的程度。

药家鑫的主观恶性到底有多重。

被告人药家鑫的律师表示: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

药家鑫是因为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

药家鑫从小到大获得的13份奖励。

在案发前一直都表现良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之后又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予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而被害人张妙家人的代理律师表示,张家人不在乎赔偿数额。

但是认为对方的态度不积极,很难接受。

而其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也在法庭上明确表态,坚决要求法院判处药家鑫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