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北京大兴灭门案3

后来想到两个孩子以后无人照顾,活着也是遭罪。

李磊走进主卧,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儿子。

2010年8月12日。

北京大兴灭门案开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李磊提起公诉。

李磊当庭认罪,初步交代了杀妻灭子原因源于长期家庭积怨所致,并求“速死”。

庭审上,李磊没为自己辩护,他只说“请求法官判我速死”。

他希望“一切早点结束”。

2010年10月15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李磊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杀害6名近亲属,法院一审宣判。

被告人李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李磊附带赔偿受害人合计345万余元。

宣判后,李磊以名下财产“不够赔”为由,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

2011年9月8日。

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北京大兴灭门案凶手李磊的死刑。

2011年9月16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李磊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

李磊被执行死刑,其身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也尘埃落定。

此案历经4年审理。

市二中院终审认定李家遗产共计800多万元。

李磊的奶奶继承437万余元。

姥姥继承266万余元。

岳父母继承10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