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
呼格吉勒图案终于进入再审程序。
2014年12月15日上午。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最终判决如下:
撤销内蒙古高院1996年作出的关于呼格吉勒图案的二审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年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
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并向其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没有人知道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当时的心情,丧子之痛!
18岁的孩子被冤死!
又用了18年才给冤死的孩子找回清白的名声!
2006年至2014年。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不断上访。
在呼市中院,他们见过3任院长。
自治区高院立案一庭庭长暴巴图共接待他们95次。
从2006年5月24日开始进京上访,仅留下的火车票就有46张。
仅2007年到2009年,最高法给他们的回条就有18张。
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了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2014年12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平向呼格吉勒图父母转交高院院长胡毅峰个人慰问金3万元 。
12月30日。
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