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达到霸占财产的目的。
徐承平又找王振忠帮忙,要把陈信滔案件往“抢劫”上靠。
因此,警方最初定性就是“持枪抢劫和黑社会团伙”。
徐承平见陈信滔一方没有什么有力的手段,卞礼忠的人也没来报复。
于是陆续把车开回车场继续做着二手车的生意。
他把陈信滔那部分二手车的信息登在《福州日报》上公开售卖。
不久就卖了100多万元,他没有把钱入到公司账户而是直接提走。
后来他告诉合伙人林密,这些钱他用来疏通关系。
案发前,徐承平就先送一辆小轿车给王振忠。
并直接在王振忠面前表示希望“做掉”陈信滔。
徐承平又送一辆车给王振忠的情妇郝文。
王振忠还嫌不够,就将金源大酒店送给他的一套价值百万余元的商品房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卖”给徐承平。
而徐承平付款后,该房屋的产权一直没有改变,至今仍为王振忠所有。
2001年3月29日。
陈信滔、陈信华被移送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兄弟俩在看守所蹲了三年。
其间经历了三次起诉、三次更换起诉书。
六次退回补充侦查、八次开庭审理、两次发回重审。
没被整死,真的是奇迹。
晋安分局向晋安区检察院送达移送起诉书,认定陈信滔犯有敲诈勒索罪。
为了造成陈信滔确属敲诈勒索团伙的印象。
分局将陈信滔案并到风马牛不相及的福州火车北站敲诈勒索案件中。
8月上旬。
晋安区检察院提审陈信滔。
陈信滔指出此案一系列的疑点。
出事那间办公室并不是徐承平的办公室,怎么可能最后出现万元现金?
当时卞礼忠到底有没有带枪?
枪是哪里来的?
听了陈的申诉后,检察官安慰陈信滔“我们也知道这个案子有蹊跷,会将它搞清楚的。”
陈信滔心中顿时浮起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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