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有人一直想方设法要证明陈信滔有罪,又事实不清,没有证据。
你们为什么不查一查陈信滔无罪的事实和证据呢?
第二,北站的敲诈勒索案件和“枪案”完全是两回事,就不要扯在一起了。
第三,徐承平制造假案,还要加大力度查下去。
2004年2月25日。
也就是案发三年后,牛纪刚在政法委协调会上,对此案进行了强调。
对假案要一查到底,没有证据就放人。
2004年3月4日。
晋安区法院当庭宣判陈信滔兄弟无罪。
此时,陈信滔已在看守所里被关押了三年,也就是整整1072天。
法庭书记员请陈信滔写下他的感受。
陈信滔不知道自己是该感激还是诅咒。
推辞了三次。
最后还是提起笔,在判决书上重重地写下五个大字“迟到的公正”。
出狱后,陈信滔开始给公安部领导写信,诉说这起假案。
却想不到这么快收到答复。
2004年3月30日。
是陈信滔终生难忘的日子。
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二级警督王志刚打来电话:“你的信,周部长作了批示,你所反映的情况特别重大,请你这两天不要离开福州。”
陈信滔拿着话筒号啕大哭。
但激动过后,陈信滔疑窦丛生。
事情来得太突然了,莫非有诈?
他和家人连夜分析,越分析越觉得蹊跷,到后来竟怀疑来人是杀手。
第二天上午,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二级警督王志刚和他的同事,与陈信滔秘密会面。
陈信滔紧张之下,连换了两个约见地方,最后精心选择了一个人多的茶艺厅。
他看了警官证,看了桌上摆的自己写给公安部长的信,上面果真有相关领导批示的批示,这才信了。
4月1日。
王志刚再次约见陈信滔,从此好消息不断。
2004年5月31日。
“2·20枪案”所涉的十余名警察全部被福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控制起来。
除了已经潜逃的王振忠外,本案的另两名主犯刘雄、郑军被依法逮捕。
这天,也被称作“5.31风暴”。
6月上旬。
公安部纪委副书记、副督察长谢模乾来福州督察“5·22专案”,包括“2·20抢案”。
他说:“2·20抢案,是一起非常重大、非常恶劣的警匪勾结案件。”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