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箱尸奇案

李允之交代了详细的经过。

10月25日上午9时。

董玉贞闯入李、施二人的家,按照前一天的约定,当天李允之会和董玉贞一起去商场。

谁知道李允之临时变卦,董玉贞非常不满,两个人为此争吵起来。

二人争吵激烈!

董玉贞情急之中,随手抄起桌上的一把铁榔头朝李允之的头上砸去。

李允之用手一挡,榔头击中他的左手背。

李允之反手夺下榔头,用双手把住董玉贞的双腿。

顺势用铁榔头连击她的头部数十下,直到董玉贞气绝身亡。

那时是中午1时。

面对董的尸体和满地的血污,李、施呆愣了近4个小时。

而后,李想出移尸芮乐家的主意。

为避免惊动仆人。

李、施二人趁午夜时分驱车回到大理道 53号。

他们在浴室,把准备好的柳条箱打开。

铺好买来的毛毯和绳子,戴上乳胶手套,把董的尸体在浴盆中冲洗后抬出。

可是柳条箱太小,尸身已经僵硬,无法装进去。

二人拿出美国制造的钢板锯,剥下董的外衣、内衣。

锯下董的头,用报纸裹好,放在一边。

又锯下董的两条大腿,用报纸擦去颈部、臀部及两条腿锯口处的血迹。

李又将人头丢在壁炉里焚烧,待使人不能辨认时才取出。

连同身、腿一起放入柳条箱内,又撒上樟脑粉。

随后,二人又一起将血衣、报纸等塞进壁炉内烧毁,以图杀人灭迹。

当年审判此案时法院门前人山人海,人们都想一睹这两个杀人犯的真面目。

李允之身材高大,面容沉郁,行路微跛,身着深灰人字呢大衣、黄皮鞋。

施美丽着黄色皮毛大衣,头上系以紫红头纱,戴椭圆黑眼镜,手提深蓝色玻璃皮包,戴黑手套。

审讯历时1小时 20 分钟。

其间,施美丽始终以英语回答问话,李允之为翻译。

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允之才最终被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