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偏离的罪恶1

2014年7月。

广西一发廊女老板在浴室中不幸遇害。

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一枚带咬痕的烟头,让他们在48小时内成功破案。

2014年7月11日深夜。

广西省桂林市灵川县公安局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

“警察同志,我这里死人了,你快来!”

灵川警方在接到报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按照报警人提供的信息赶到了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位于灵川县城内的一家小发廊,并且发廊的卷帘门是紧紧关着的。

警方在报警人的带领下,从发廊后门进入了案发现场。

进门左手第一间房屋便是一间简陋的按摩房,紧接着便是浴室,而受害人此时正躺在地上。

报警人正是受害者的男朋友老李。

从他口中得知,受害者名为王凤英、38岁。

是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县人。

她还是一位单亲妈妈。

当初王凤英为了抚养女儿,便在灵川县城内开了一家小发廊自力更生。

根据老李交代,当晚7点多老李和王凤英母女在发廊吃过晚饭后,他便带着王凤英的女儿回到住处。

而王凤英则习惯留在发廊内,看看还有没有生意,到了晚上9点才会回家。

可当晚到了11点左右,老李见王凤英迟迟没有回家便到发廊查看情况。

谁知在发廊浴室内看到了倒地不起的女友。

这时便有了开头报警的一幕。

很快,警方在被害人王凤英的脖子处看到了明显的掐痕。

而且被害人随身携带的钱财和银行卡消失不见。

由此,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

通过对案发现场的勘察,警方并未发现有价值的指纹和脚印。

但距离被害人不足两米的地方,一枚烟头吸引了警方的目光。

这枚烟头上没有灰尘,是在发廊内的灶台下发现的。

根据老李交代,当晚7点多三人吃过晚饭后,他是清理了灶台,打扫过地面才离开的。

由此,警方初步判断这枚带咬痕的烟头是作案嫌疑人留下的。

正常人吸烟一般不会刻意地去咬烟头。

所以警方判断凶手在作案时,内心处于挣扎阶段,下意识咬牙一狠心,才留下了这个痕迹。

而且这枚烟头是一种红双喜的香烟,这再次加大了警方的注意。

根据案发现场的红双喜香烟,灵川警方初步判断凶手是外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