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 池州碎尸案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海平死刑,陈海平不服,上诉至福建高院。

福建高院近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2011年8月3日晚上。

在福建省南安市经营石材公司的刘建南。

给在厦门工作的女儿刘艳打电话,手机一直不通,座机也无人接听,这让刘建南与妻子颇感不安。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感到蹊跷的刘建南便驾车几十公里,来到刘艳居住的小区,久按门铃没人应答。

以为女儿上班去了的刘建南掏出随身的钥匙,打 开了女儿的房门。

房门打开后,一股血腥味迎面扑来,里面的情景让刘建南魂飞魄散。

只见房内一片凌乱,刘艳被人反绑住双手,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地板上满是凝固的鲜血。

来不及多想,刘建南赶紧扑上去,抱起了地板上的女儿。

然而让他痛不欲生的是,他发现女儿的身体已经冰凉。

冷静下来之后,刘建南强忍悲痛拨打了110报警。

警方的勘验结论认定:刘艳头部和腹部遭遇钝器击打,颈部有一处刀伤正好刺中了大动脉。

刘艳的手提包遭人翻动,包内的现金、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及房内的手提电脑等值钱物品被洗劫一空。

警方初步判定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案。

刘艳是刘建南的长女,1986年出生。

2009年7月大学毕业之后,不愿在父亲呵护下成长的刘艳独自来到厦门上班,应聘到厦门一投资有限公司任职。

由于工作努力,又有专业知识,青春靓丽的刘艳很快便被公司提升为投资策划部经理。

刘艳工作稳定后,为了能让女儿有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刘建南特意出资给女儿在市区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平时刘建南夫妇在南安老家生活,刘艳一直过着单身生活。

那么,凶手会是谁呢?

刘艳的房门没有被撬开,可以推定的是:不是熟人作案,就是凶手找借口叫开了刘艳的房门,最终实施犯案。

警方随即调阅了刘艳 手机的通话记录。

发现最后一个与刘艳联系的手机的通话时间在2011年7月31日下午5时许。

这正是刘艳遇害的时间段,该手机号码的机主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然而,警方通过排查,发现该号码是刚刚开通的联通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