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平原本是在他饭店打工的服务员。
后因为经营不善,饭店和卡拉OK厅先后倒闭,但原先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已经让胡菊良无法回头。
2002年7月。
胡菊良到张连平家,一番倒苦水后两人商量如何“搞钱”。
张连平就说之前在无锡认识的、绰号叫“小扬州”的袁某芳听说已经来到上海,在浦东的某个歌舞厅上班。
于是就由胡菊良出钱让张连平请袁某芳吃了一顿饭。
饭桌上张连平了解到袁某芳已经在上海买了房子,经济条件不错。
于是两人一番策划,将抢劫目标就定为袁某芳。
8月7日晚。
张连平和胡菊良来到袁某芳所在的歌舞厅,并将袁某芳指认给了胡菊良。
然后在8月8日向歌舞厅点了袁某芳的“台”,然后三个人在某个茶室喝了一会儿茶并要到了袁某芳的手机号码。
然后张连平和胡菊良连夜在家密谋了杀人并抛尸的计划。
8月9日12时30分。
胡菊良打电话给袁某芳要求提供“三陪”服务,眼见生意上门,袁某芳喜不自胜。
将自己的租住地——永安新村19号某室的地址报给了胡菊良。
因为这种“野台”是不用和歌舞厅分账的,钱全部能揣进自己的兜里。
为了能“办事”舒服,自己还特地给租住地刚刚装了一台新的“波尔卡”空调,也算是为了赚钱下了血本。
15时左右。
胡菊良和张连平来到永安新村。
由胡菊良先上19号某室,而张连平则在附近的超市逛了半个多小时。
此时胡菊良给张连平打了电话要他上楼。
随后张连平也就上了楼。
将刚刚完事穿上衣服的袁某芳制服并将手脚捆住扔到床上。
并开始勒索钱财。
袁某芳表示自己身边没有多少钱,主动提出向她的“小姐妹”借钱。
张连平表示同意,并在袁某芳给“小姐妹”打电话后由胡菊良打出租车到锦阳宫大酒店门口取钱。
但是钱到手后,两人就将袁某芳活活掐死。
尸体装入“波尔卡”空调外机的包装纸箱,连夜叫了一辆出租车,将尸体抛在胡菊良曾经到过的蠡园村,然后原车返回上海。
至此,本案在历经4天的侦办后真相大白。
张连平和胡菊良因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