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焚尸案发生20天后,陈满的父母收到了一封信。
这封信是时任绵竹县人民政府驻海口办事处主任朱勇寄来的。
朱勇说:“陈伯,现在陈满是作为嫌疑被收审在海口,我和王福军会配合公安局将案情搞清楚,你们不必担心。”
一个月后,朱勇又来信了。
他说:“陈满一事,据公安局透露,已基本结案,事情有点复杂麻烦,请尽快来人。”
1993年3月。
朱勇再次来信说,案件已基本定性。
朱勇的信很急,接连来了四封,这让陈满父母非常担心。
这些信息让陈满父母慌乱了。
就在这个时候,陈满父母辗转打听到了儿子的下落,得知陈满因杀人已被羁押在受审所。
“在海口市受审所积压的案子很多,拖延了2、3年。
我非常担心自己会在这里也待上2、3年,那实在是太可怕了。”
这是陈满的来信。
做父母的理解儿子的处境,他们迫切想弄清楚案件真相,也希望能当面问问儿子事情的真相。
于是,案发十个月后,老两口第一次坐火车到了千里之外的海口。
这次见面,他们眼前的儿子跟过去已判若两人。
虽然陈满告诉父母自己并未杀人,但案发十个月以后,海口市公安局还是以故意杀人罪将陈满移送审查起诉。
警方的调查结论:
“案发前一天晚上,陈满因债务偿还问题与钟作宽发生争执,遂萌生杀害钟的念头。
案发当晚19:20许,陈来到上坡下村109号,假意与钟闲聊,然后去厨房拿了把木柄菜刀,趁钟不备,从其背后用手臂卡住钟的脖子,割钟颈部,致钟失血性休克死亡。
行凶后,为掩盖罪行,将工作证放入钟的裤袋内,点燃煤气,纵火焚尸灭迹。”
被海口警方收审以后,陈满一直坚称自己无罪,在庭审中,律师曹铮也是做的无罪辩护。
但是后来海口中院和海南高院两级法院都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了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那么,当年指控陈满犯罪,靠的是什么证据呢?
陈满一、二审的代理律师曹铮当年做的是无罪辩护。
二十多年来他一直关注着这个案子,牵挂着这个当事人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