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
全国五位法学专家发表公开信,请求司法部门立即为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公开信中说,在精神病学家提出质疑的情况下,如不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将严重损害被告人的权利,也将严重损害司法权威。
12月28日上午9时。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认为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犯罪时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故对辩护人要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鉴定的意见不予采纳。
并且对于其死刑判决进行了复核,终审驳回邱兴华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当法警押解着邱兴华路过等候在刑车旁的记者时,一名记者突然大声问:“邱兴华,你后悔吗?”
现场立即安静下来,甚至连高声制止的法警也安静下来看着邱兴华。
邱兴华此刻笑着对那名记者说出了最后三个字:“不后悔!”
9时50分。
邱兴华被验明正身、押到刑场。
9时57分。
他在安康江北河岸边采沙场被执行枪决,终年4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