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她们批准逮捕。
“你觉得你和缪红秀会有什么结果吗?”
刑警曾这样问王兰英。
“我知道没有,红秀也知道没有。
但我们好像就是着了魔。
我曾想过离开她到上海去找丈夫,但经不住她的请求。
我本人开始对同性恋还有些好奇,一开始也觉得只是交个女朋友,又不是给丈夫戴绿帽子。
但后来就陷入感情中无法自拔,完全掉了魂。
丈夫对我那么好,我却这样对他,我对不起他,对不起孩子。”
王兰英这样回答。
2005年7月13日。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缪红秀死刑。
判处王兰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5年12月8日上午。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缪红秀执行死刑的命令。
她随即被押赴刑场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