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宾铁,我看到达克的家人了,她们还活着, Over!”
村中的大树上,我端着斯太尔狙击步枪,瞄准房间里的那个黑人。
此时那个叫做马犬的家伙,他正站在房间里大笑。
朦胧的细雨中,这个混蛋的战场感知力好像有些迟钝。
经历了今晚的事,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我们的存在。
此时我的枪,正对准他的脑袋!
我只要轻轻动动手指,那混蛋就会脑浆飞溅!
但是我不能开枪,因为时机不对。
对面的沃鲁姆,在和他说话,两个人的声音很大,好像发生了争吵。
我眯起了眼睛,透过狙击步枪的光电瞄准仪,再次去看房中的那几个人。
我不知道此时沃鲁姆身上有没有枪,我可以打一枪打死那个叫做马犬的混蛋,但是沃鲁姆那个家伙,又该怎么办呢?
“鞑靼,别着急,我们已经绕后了!”
“哦,God,这路真难走,Mother fucker,谁家的孩子这么不懂事,竟然在土里藏了一堆羊粪蛋!”
我的通话器里,传来了宾铁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