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包天志,村里的孩子。整天穿的破衣旧鞋,在班里学习排名也是倒数,偶尔还翘课去网吧。
两个人属于天上一个,地下一个,完全不搭边。
而且那时候的孩子,都很单纯。
看见自己暗恋的女生,都不好意思说话。
所以,一学期,包天志总共都没敢和班长说过几句话。
眼看要初中毕业了,班长肯定能考上县一中,也是县里最好的高中。
以包天志的成绩,完全没有任何可能。
他犹豫挣扎了好久,写了一封又一封情书。
可是他都没有勇气送出去...
后来,他求到了孙东权,想让孙东权帮忙去送。
孙东权答应了,结果转头就送班主任那去了!
当班主任把包天志叫办公室去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是懵的。
那时候老师打学生,就是家常便饭。
轻则一个嘴巴子加一脚,重则拿扫把就是一顿削。
再加上他本身在班里也是属于调皮捣蛋的那种,班主任自然不会惯着他。
那嘴巴子跟不要钱似的,校服上满是班主任42码的鞋印子。到最后扫把都打开花了!
肉体上的攻击,包天志还能承受。
但班主任说的话,却一句比一句难听。
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都算好的。
因为这件事,他在办公室整整罚站了一天。
班主任一走一过,就是一个嘴巴子。
而且还把这件事跟其他老师当笑话说了...
当时的包天志真的很想反抗,却也真的不敢。
在那个年代,你顶一句嘴,老师是真的打你啊!
更何况,他已经快要遍体鳞伤了。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是孙东权直接将情书交给了班主任,他以为是暗恋的班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