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一点,所有人都很认可。

那就是疤狗绝对是个狠人,不管是对自己人还是对敌人,只要侵犯到诺夫与自己利益的人,他都敢下狠手。

而且他男女不忌。

大多数男人还讲究个好男不与女斗,但疤狗没这些原则。

甚至他对女人的手段比对男人更狠毒残忍。

“当初有个女人受不了诺夫的暴虐折磨,偷偷砸碎了玻璃杯,打算用玻璃碎片割破诺夫的喉咙……”

林淮坐在周思卿边上低声说道:“结局如何,你应该能想象到吧,那个女人失败了,被疤狗带走,度过了十多天生不如死的日子。”

“彼时还在南疆,正是蚊虫肆虐的时候,疤狗将女人一丝不挂关在笼子里,然后放在树林中。”

周思卿脸色大变。

她在南疆待过很久,知道那边蚊虫有多么肆虐。

不光有蜻蜓大小的蚊子,还有那种吸血的蚂蟥,一旦沾上了人的肌肤,蚂蟥就拼了命吸血。

那种滋味……

周思卿现在想起来都头皮发麻。

可那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在深夜被扔在树林里,捆着手脚经受蚊虫与蚂蟥的折磨,几乎比死都难受。

“然后呢?”

周思卿的声音有点颤抖,甚至她感觉到怀中林洛尘的身躯也在颤抖。

“女人一整晚承受着蚊虫的折磨,天亮时浑身肌肤肿胀痛痒,疤狗将她拖回去,扔进热水中浸泡,你能想象那种痛苦吗?”

那样的皮肤状态经过热水的浸泡,疼痛瘙痒感会放大许多倍,而经过抓挠之后,肌肤必定会溃烂。

“以疤狗为首,十多个男人轮流将女人……”

林淮看到林洛尘时,没有将剩余的话说出口,可周思卿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是一种比死都痛苦的极致折磨!

“如此反复折磨了十多天,最终,女孩用牙齿咬断了自己的血管,死掉了!”

林淮沉声说道,语气里满是对疤狗的厌恶与痛恨。

听到这话,周思卿的心底竟然放松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