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庆功前的论功行赏(上)

至长子或长女八岁之后,续娶。

或自愿放弃妻之爵位,将一切田产交予宗子、宗女,则可留自己爵位和田土,以及所有非宗子、宗女的子女。

如此另娶她人,才能不算犯罪。

此外,若是选择续娶,则嫡妻为续娶之人。

与前妻所出子女皆为庶。

倘若与续弦无出,则只能立庶长子女为宗子、宗女,并依规为有嫡立嫡,无嫡立长,除非嫡长身患重疾、无出、犯罪等,不然不可废长立幼,一旦选择废长立幼,户上所有人,全部贬为归化户,归化户贬为奴隶,重新升爵,财产充公。

如此归化人、女奴所生庶子、庶女,都有资格承袭户主爵位。

因此续娶需要谨慎。

同时,女爵的话……由于本身就能生育,所以所出皆为嫡,只能立长。另外,各自注意户下女奴有出,按规矩也算户下子女。女爵户下,尽量不要收容女奴支用。就算要,最好是女奴若是有孕,立刻上报衙门,将之轮换出去。

不然之后继承权的厘定很麻烦。”

辛屈继续念,没有管族人们各自神情变化。

虽然有辛氏是对偶婚,但婚前瞎搞的不少,这种风气要逐渐扭转过来,不然后方得不到稳定保障,尤其是家庭出事,一定会出大问题。

而且,这一次也算是完善了一个最重要的点,那就是嫁来做妾的归化人、甚至女奴所出的孩子,只要年纪大,都有机会承袭户主爵位。

算是为了后续分家分财产打补丁,尤其是男户主的家庭,男人作为战场主力,是真的能通过征服他族,掠夺生育资源,自己繁衍出一个部落来的。

而大家族的存在,对于有辛氏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比如长辛氏就是大家族主导分裂出去的。

至于女户主这边。

她们自己才是生育主力,现在人力完全不够,女奴辛屈也是优先发给残疾且没有娶妻生子的族人,但以后可就不见得没有多余的女奴出来给她们用。

而且,母系氏族从来不是只有一个共同母亲的,有些时候往往是多个。

因此,要防止有些眼光独到的女人,投资女奴生育子嗣,渐渐形成一个大族。

本身让女性有爵位,也只是对母系部落的传统惯性的妥协。

但这种传统并不会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