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野猪拼命的原因(第一更)(最后两个星期了,求追读哇)

李小烽林秀英 林叟 1319 字 3个月前

到底是刚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睡的那叫个瓷实,这一顿动作都没把她惊醒。

找到水鞋,又翻了件浅蓝色布衣穿上,李小烽挑了把还算锋利的镰刀,轻手轻脚的就出了门。

围猎肯定要趟没路的草甸子荆棘窝子,有了水鞋,就能很好的保护住自己的腿脚,还能有效防止长虫咬人。

据老一辈说,这山上可是有土球子,咬上一口,半个点儿人就没了。

至于浅蓝色布衣,那是为了在视觉上和树木、猎物区分,免得被眼神不好的猎手开枪打到。

李小烽没有直接上山,而是先往屯子东边去,走了十来分钟后,在一家低矮的院子前停下。

“砰砰砰!”

一阵敲门声后,一个披着军大衣的小胖子就迷迷瞪瞪的开了门。

“咋地了烽哥,起这么老早。”

小胖名叫刘柱子,从小到大就是他的跟班,也是个混不吝的主。

“上山打野猪,整不?”

李小烽亮了亮自己手里的镰刀。

一听说要去打野猪,小胖原本五迷三道的眼睛立马就亮了起来。

“那必须整啊!”

“听说这几天猎户们天天在山上围猎,咱哥俩也去凑凑热闹!”

“说不定还能分到几斤肉哩!”

这个年龄段的小年轻主打的就是一个乐观自信,充满了冒险精神,根本不会去细想自己会不会遇到危险。

“行,那你赶紧去换衣服,整个颜色亮的穿。”

“带点你爹晾的烟丝儿,再把你家狗牵上。”

李小烽拍了拍小胖的肩膀。

其实小胖家的狗才是他此行的目标。

秃顶子屯儿虽然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但能称得上猎犬的,其实并不多。

小胖家这只大笨狗那可是找兔子的好手,典型的嗅觉猎犬,虽然不算特别厉害,但有总比没有好。

几分钟后,两人就牵着大笨狗出现在了屯子口。

“搁这儿干哈呢?”

小胖朝手心哈了口热气,搓搓手好奇的问道。

“等我老舅,他带着枪呢。”

李小烽伸了伸自己的镰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