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主都表态了,其他人自然也没什么异议。
李小烽原想让英子挑几块肥的割下来,吃着香还能焅猪油,但英子纠结来纠结去,到底还是只切了二十斤瘦肉留下。
野猪和家猪不同,瘦肉太多了,而且口感说实话也差距很大,又柴又老,还一股子腥臊味儿,被屯儿里的人喊做贱肉。
肉铺的家猪一块一斤,而野猪肉在集市上只能卖五毛,足足差了一半的价格。
不过要是带着猪肚子上的肥膘,那价格就还能再高一点。
英子只留了瘦肉,没去动膘子就是这个原因。
“好媳妇儿啊!是个能吃苦,知道持家的。”
“自己上辈子怎么就那么浑呢?这么好的媳妇儿都不知道疼......”
李小烽感慨万分,然后就指挥着英子又切了半条肉边包好,自己则找了个干净的麻袋,把剩下的野猪肉全都装了进去。
背起麻袋,提溜着肉条,李小烽直接就去了屯子东头的马大爷家。
李父蹲在门口,吧嗒吧嗒抽着旱烟,目送李小烽离开。
他那古铜色眉头紧皱的额头,难得的松开了许多。
“长大了啊......”
……
半条边肉下去,李小烽顺利的借到了马大爷那辆除了铃不响,剩下哪儿都响的二八自行车。
别看这东西破,但一般的村里人还真买不到。
这玩意需要自行车票才能买,价格也不便宜,都快接近两百了,也不知道马大爷怎么弄来的。
改天得去套套老爷子的话~
将麻袋横放在刚梁上,李小烽略微晃了晃,很稳定,这才满意的踩上踏板,一路溜坡,直往曹家镇集市去。
这年头的自行车主打的就是一个皮实耐操,别看破破烂烂的,跑起来那可没有一点儿问题。
风从耳边轻轻划过,李小烽的心也跟着慢慢飞了起来。
此行卖野猪肉是其次。
他的主要目标,是枪!
有了枪,他才能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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