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鼎门”可谓是家大业大,有着上百处大小不一的药园子,里面种植着各种等级、品种的仙药,供整个“青鼎门”之用,而这些药园子都要靠外门的管事、杂役弟子来照管,叶川这些新入门的外门弟子若是不教授些种植仙药的基本常识,恐怕今后难以胜任这一艰巨的任务了。
课程的安排依然是上午听那位包执事讲授知识,下午自修,因此叶川有着大把空闲的时间,于是便继续加紧“五气朝元诀”的修炼。
那位负责教授仙药知识的包太行执事在耐心教授了一个月时间之后,也是借口修炼忙,让叶川每个月集中向他请教一次问题,而其余的时间,就靠启蒙班的弟子自学了,叶川因此有了大把的时间用来修炼“五气朝元诀”。
这天,叶川反锁上房门,回到床上盘膝坐好,开始运转“五气朝元诀”金朝元的心法,只觉得肺宫内的金气一阵躁动,跟着丹田中的金系“仙元”不经催动,自行按照“五气朝元诀”金朝元的心法运转开来。
两股金系能量向着胸口正中的中丹田聚集,缓缓地融为了一体,不知道过去多久之后,叶川只觉得中丹田膻中穴附近的气态状“仙元”越积越厚,慢慢的形成了浓密的白色云层一般,大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金朝元”的心法还在自行运转着,叶川在憋了许久之后,中丹田之中的气态状“仙元”形成的白色云层这才开始低落白色的雨滴。
叶川顿时有种久旱逢甘霖的畅快感觉,就像是干涸的大地被雨水湿润,那种感觉说不上来的舒爽。
这种舒爽无比的感觉不知道持续了多久之后,叶川这才清醒过来,内视丹田,只见此时下丹田之上、中丹田之下的气海之中,充斥着一团白灿灿的液体,正是他刚刚“金朝元”之后的金系“仙元之液”。
忽然之间,叶川睁开了双目,伸出食中二指,握了个剑诀,斜斜向下轻轻一点,就见一道白色的剑气从指尖发出,嗤的一声,刺入了地下,不见了踪影,地下只余一个细细的小孔。
“我的‘金朝元’练成,没想到‘无名剑诀’的第二层‘剑气’也练成了,真是双喜临门!接下来就该是‘火朝元’了,只待火系的‘仙元之液’练成,那我炼制仙丹的成丹率,一定也会水涨船高的!”叶川心中想着,极力按捺住起身的冲动,又开始梳理起脑海之中有关“火朝元”的记忆信息。
接下来的日子里,叶川除了按时上课,学习传功堂为他们这些新弟子安排的第二年的功课,其他时间都用在了修炼“火朝元”上。
匆匆一年时间又过去了,在叶川勤加苦练之下,火系的“仙元之液”终于练成,中丹田聚集了一层淡红色的云层,阵阵淡红色的雨滴降落在气海之中,顿时又出现了那种久旱逢甘霖的舒爽感觉。
稳定了“火朝元”的境界之后,叶川心中大喜,要知道从“炼气境”修到“朝元境”,有些资质稍差的修炼者穷其一生时间,都无法到达,但叶川借助大量“仙丹”的药力,只用了短短两年的时间,就修到了“朝元境”,完成常人几十年上百年才能完成的修炼,连他自己都感觉到自己有些妖孽了。
更重要的是,他在这两年时间里,一连完成了“金朝元”和“火朝元”的修炼,就更加让人难以置信了,以他“五行灵根”中下乘的资质,就是有大量“聚气丹”相助,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两种修炼的。
面对自己妖孽般的修炼速度,叶川忍不住想起了“心田”中那数百株“血红朱果”来,应该是大量服用过具有洗髓伐骨功效的这种朱果,才大大改善了体质,使得他这种低劣的“灵根”,也可以像上乘“灵根”那般快速地提升修为境界。
“我刚刚二十岁的年纪,就已经是朝元境的修仙高手了,我有三百年的寿限,还有大把的时间,要不要将木朝元、土朝元和水朝元也一并练成,来个五行俱全?到时候我就能施展五系的仙术,使用五系的法宝了,实力当会有极大的提升!”叶川盘膝坐在床上,心中忍不住激动地想道。
转念之间,叶川就摇了摇头,暗骂自己太过贪心了,要知道他才是刚刚鬼仙中乘“朝元境”初期的修为,而天、神、地、人、鬼五等仙位,他还处于最底层,而越是最快的提升修为境界,就越有向更高仙位冲击的机会,修炼“仙术”是为了保命,“仙诀”才是修炼的根本,“仙术”再强,不能尽快的提升境界,到老了铁定是要后悔的。
“仙术”和“仙诀”之间是有所冲突了,为了提升实力保命,不刻苦修炼“仙术”、祭炼“法宝”是不行的,但修炼“仙术”、祭炼“法宝”的时间多了,就会占用修炼“仙诀”的时间,影响到境界的提升,这不能不说矛盾异常,无法排解。
当然若是修仙者之间没有任何争斗、仇杀,叶川就可以安心修炼“仙诀”,用全部精力提升境界,但因为有贪欲的存在,修仙界绝对不可能少了争斗仇杀,有杀戮就有丧命,不修炼好保命的“仙术”、祭炼好防身的“法宝”是行不通的。
在这种矛盾的状态下纠结了好几天之后,叶川这才最终有了明确的决断,可以安心进行后续的修炼了,而一旦解除了这种犹豫不决的心理状态之后,他就觉得自己有了奋斗的目标,可以倾注最大的心血用来修炼了。
“青鼎门”的门规规定,只有修为到达“朝元境”,才可能会被师门委以重用,派以执事的职位,如今,叶川就已经是外事堂的一位低级执事了,原本他不想当什么执事,只想好好安心的修炼,但门规不可违,也是无可奈何之事,毕竟要靠着“青鼎门”这棵大树乘凉,就得为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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