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煦很不负责任地将与尉迟凌会面,并签署贸易条约的重任丢给了刚刚带团进城的东方磊。自己则和于静潇两人快马加一鞭地出城,赶赴魏国使节团即将出使的下一站,与大魏同为当世强国的晋国。
直至离开朵图三天,而翠花也带来尉迟凌和东方磊成功签署贸易条约的消息后,于静潇这颗预备亡命天涯的心,才总算落回到肚子里。
当二人来到天慈国与晋国的交界处时,已是晚春,正是春花开到极致,并预备凋零的时节。
二人两骑在山野间的道路上徐徐缓行,马蹄踏过不知名的野花,激起瓣瓣飘零的芳菲。
于静潇沐浴在春阳下,嗅着青草和野花的芬芳,心情莫名地大好,便随口哼唱起自己从前曾看过的一部偶像剧的主题歌。
“记忆是阵阵花香,我们说好永远不能忘……”
白煦听着她清亮的音色,似是沾染了她的好心情,笑着问道:“这是什么歌,曲子虽有些古怪,倒也悠扬好听。”
于静潇尚记着他的仇,所以只是白了他一眼。白煦见她不答话,也不生气,不再做声地听她唱歌,倒也平白多了几分享受。
晋国位于天慈国和魏国的北方,地势开阔平坦,人民多以游牧为生。所以晋国人是几个国家中,最善骑射的民族,同时兼备了草原民族的奔放热情以及彪悍勇猛。
在即将踏入晋国国境时,白煦却挑了两国交界处的一个小镇落脚。
于静潇不明所以,便询问其缘由。
白煦回答道:“晋国不比云国与天慈国,仍与我大魏多少处于敌战状态,所以我们最好还是等东方先生领团赶上来后,再一起进入晋国。”
于静潇想起自己在云国被吴王追杀的一幕,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十分困惑地问:“既然如此,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来晋国出使,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白煦的面色难得地有些严肃,“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才要来晋国。晋国的兵比我们强,马比我们壮。虽有肥美的牧草与成群结队的牛羊,但他们的土地和人民却不善于农耕,也不适于农耕。我大魏有沃野千里,良田不计其数。一直是晋国虎视眈眈的肥肉。一个吃粮的农耕民族如果想不动刀枪地与吃肉的游牧民族对抗,那就唯有依靠外交了。”
于静潇头一次听白煦与自己讲这些军国政事,她虽是理工女,但毕竟也学过政治和历史,深知游牧民族的彪悍与凶猛。
说话间,二人已来到镇上最大的,也是唯一的一家客栈。
白煦替两人各开了一间上房,然后笑着叮嘱于静潇,“你且去梳洗休息一下,晚上本王带你去镇上最大的酒楼吃饭,这里的水稻和烤鱼可是一绝,不容错过。”
已经连吃了几顿馒头肉干的于静潇欢天喜地地应了。拿着公款住豪华客房,吃珍馐美味,一路游山玩水,这才是真正的出差嘛!
这个小镇不大,镇上的原住民也不是很多。但因为镇子刚好处在天慈国和晋国的交界处,又是两国商旅往来的必经之地,所以镇上的流动人口很多,而且说的多是汉语,镇上的街市也十分繁华。
单看镇上酒楼的规模,便几可与京师的酒家相媲美。
于静潇为了行动方便,近日来又做了男装打扮。最近她一直扮男装,多少攒了些乔装的经验。在故意压低声音,并改换一些习惯后,连白煦都赞她大有进步,等闲之人已经看不破她的乔装。弄得于静潇甚是得意。
天色擦黑时,她便跟白煦来到了镇上最大的酒家,荟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