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这几天,关于镇国公府仗势欺人的流言,在京城各个坊市传得很厉害,相信各位大人都听说了。”
“本宫当然也听说了。”
“所以本宫就一直想不明白,叶家人借了镇国公府的东西不还,差点把镇国公府搬空,还敢在外面散布谣言,抹黑镇国公府的名声,这个行为它又是怎么发生的?”
“叶家人难道他就真的一点都不怕吗?”
“于是本宫专门研究了关于这方面的律法,然后才发现,如果只从律法的角度来看,叶家人还真不怕。”
“只要镇国公府堂堂正正找他们还东西,不用任何其他手段,还真不能把叶家人怎么办。”
“我们的大昭国的律法上,确实规定了欠债还钱,也确实规定了欠债不还,要给予处罚。”
“然而实际上,我们的律法条款十分模糊。”
“对于借债不还的认定,既没有明确的界限,也没有财务价值的认定。”
“就是说借了一两银子不还,和借了一万两银子不还,在我们的大昭国的律法上,是没有区别体现的。”
“这样满是漏洞的律法,各位大人觉得不应该讨论吗?”
“当然本宫也不瞒着各位大人,在镇国公府和叶家的这场纠纷上,哪怕大昭律的界限再模糊,叶家也肯定是要伏法的。”
“欠了多少东西,该还的还该补的补,还不回来、补不回来,自然要付出代价。”
“至于原因,想必各位大人都明白。”
“可如果这件事情是发生在平民百姓之家呢?”
“如果双方都是百姓,在身份地位差不多对等的情况下,举债的一方就完全可以,不花费过多代价是,就把债务赖掉。”
“所以本宫认为,这件事情是十分有必要,放在朝会上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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