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塌了来不及爬上去,那么这个避难洞能救你一命。
我说的都是真的。
我还记得,2001年青铜峡市管所搞第三次物普查,当时管所的人在永宁县发现了一个很深的盗洞,25米深,上头用草皮掩盖了。
这条盗洞还没打穿墓室,不过很快了,听说差不到两米。
上报,审批。
第四天,物局下了保护西夏古墓,回填盗洞的任务。
管所租了辆挖土机过来,结果还没到地方,他们远远看到一辆吉普车慌慌张张的驶离了现场。
车上的就是盗墓贼。
没拦住,吉普车跑了,管所的人无能为力,他们通知派所后便开始了回填盗洞。
开始前,他们有大声喊话,向洞内扔了几块砖头,没听到有人回话后才开始填土。
哪曾想,还有两哥们藏在了避难洞里!没敢出来!
回填完后,派去所刚巧抓到了开吉普车逃跑的那伙人,那伙人这时才着急说:“还有两个人在洞里没出来!”
事儿闹大了。
为了找到这两名盗墓贼,管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当时挖了30多米深都没看到人。
仅动用的土方就有14000多方!花了十几万!
事后看,这就是傻子行为。
两人藏在12米深的避难洞内!
可他们却指挥挖土机,从另一头向下,挖了30多米深。
我这两同行,本来能活下来,是硬生生被耗死了....
因为等待时间过长,耗干了氧气,窒息而亡。
肯定有人说,盗墓贼不值得同情,都是垃圾人,不值得救,死就死了。
是,我不反驳。
但你要么干脆别救!费了大功夫,花了那么多钱,最后因为不了解,把两人硬耗死了,这样对?
后来<<光明报>>登了:“经过商讨认定,涉及到的几名人员不算渎职,此次事件应当属于意外事件。”
我不同意,就算到了现在,我也要为那两名同行说句话。
这不是意外事件,这是管所那三个人的渎职!
他们不当回事儿,一个姓郑,一个姓马,一个姓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