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之后的12月6号,因破获行长被刺案有功的前刑警队大队长刘永福再次露面,此时他已经升职为公安局副局长了。
官大了,脾气自然也跟着涨了起来,刘永福带着几个人进入审讯室之后,直接挑明了对杨云忠说道:“我们已经掌握了证据,赵某就是你杀的,你是老老实实承认呢?还是想尝尝手段,说吧,你和死者什么关系?”
杨云忠只能老老实实的回答:“我俩一个车间的同事,前后台机器。”
刘大局长把眼睛一瞪:“说重点,在你家找到了一双带血的鞋子,血迹就是死者的,赶紧交代作案过程!”
杨云忠赶紧争辩:“那血是我十月份跟别人打架不小心蹭上的,后来天冷了就一直没刷,有人可以给我证明,再说你们可以拿去做鉴定啊,那血肯定不是小赵的。”
刘大局长根本就不跟他废话,有鉴定的费用,出去喝点酒不好吗?不承认好办,直接揍就完了,先是拳打脚踢,接着电棍捅嘴,几个小时折腾下来,杨云忠彻底害怕了。
估计再不承认,就得让他们霍霍死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能是先承认了,然后等上法庭的时候,再翻供也不迟。
1995年三月份,杨云忠的卷宗被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很快派人到看守所找到了杨云忠,对本案进行初步核实。
杨云忠当场翻供,控诉自己遭遇了刑讯逼供,结果等检察官离开之后,刘大局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杨云忠再次被狠狠收拾了一顿,最后迫不得已,只能重新在认罪书上又按了一次手印。
1995年6月8号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云忠死刑,另外以伪证罪,分别判处杨云忠父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此案的判决已经不是冤假错案那么简单了,就是摆明了屈打成招,因为案发当晚杨云忠一直在台球厅打台球,很多人都可以证明,压根就没有作案时间。
另外杨云忠鞋子上的血迹,和他说的一样,是之前和别人打架留下的,也有当事人可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