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对于周克华来说,并不算难办,几个月之后,他决定再去一次云南。
周克华到了云南之后,通过自己的渠道,很快就买到了一支五四手枪和六发子弹,2005年10月16号,他把这支手枪用一个军绿色的枪套别在了腰间,来到了云南省宣威市火车站候车室,准备在这里坐车返回重庆。
不过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周克华在候车的过程中,被当地警方查获,那支五四手枪被当场搜了出来。
其实当年坐火车的安检并不严,基本上只要能带进候车室,就能带到火车上了,作者猜测云南警方之所以能准确无误的将周克华抓获,应该是在他交易的时候就已经把他盯上了。
这已经是周克华第三次因为携带枪支被警方抓获了,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审讯,2006年2月6号,在周克华36岁生日这天,昆明市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运输枪支罪,判处周克华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判决下来之后,周克华并没有上诉,因为三年的刑期对于他身上背的大案来说,已经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了。
在周克华入狱的时候,监狱方面给周克华拍了照片,这张照片也就是后来随处可见的通缉令上的那张照片。
周克华在服刑期间,表现的十分安静,基本上不说话,也从来不和别人发生矛盾,到了2008年年底,周克华终于刑满释放了。
在周克华服刑期间,他那个同伙也消失了,之后两个人没有再继续合作,周克华开始选择单兵作战了。
不过周克华出来之后,并没有马上开始抢劫,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弄一支长枪,至于弄这支枪的原因,更大程度上应该单纯是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