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如果你不再喜欢跟我吃饭、聊天、旅行、做爱了,我放你走。”
沈婵眨眨眼,看见陆晏璋眸子里泛起一层水光。
等待的时间被无限拉长。陆晏璋自认是个绝对有耐心的人,然而呼吸还是慢慢变得急促焦灼。
一个念头闪过大脑。
他不愿意承认,如果此刻沈婵否定了他的提议,他一定会把她打晕,绑到纽约,然后找一座古堡,那里,就是沈婵一生的归宿。
“你说话算数?”沈婵松了口。
边走边看,把人生当成未知的旅途也不错。
沈婵之前从没有冒过险。
“算数。”陆晏璋双臂绕到沈婵的后背,大手轻轻拍着,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你吃晚饭了吗?饿吗?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吗?”忽然,他起身,一连串问题接踵而来。
“吃了,厨房今天做了老鸭汤。我给你留了一碗。”说罢,沈婵就要起身。
“我自己来,你坐下。”陆晏璋连忙按住沈婵的肩。“你看着我吃就好。”
窗外万家灯火,室内饮食男女。为什么要考虑爱的定义?
此刻就是爱的礼物。
“勒吗?”陆晏璋盯着沈婵的小腹。
面前的女人已经穿上Leslie做好的礼服。陆晏璋自认读过不少中文书,但是在不施粉黛、身穿天鹅绒礼服的沈婵面前,语言也失去了色彩。
只好盯着那细腰,杞人忧天。
“穿高跟鞋累吗?”
“不累。还不到穿平底鞋的时候。”
“栀子,要不别”
“陆晏璋,你不能反悔。”沈婵截住陆晏璋的话头,“我不能辜负这身礼服。再过几个月,想穿都穿不上了。”
沈婵小手对镜摩挲着细密柔润的天鹅绒,微微转过身,后背开到腰部,蝴蝶骨以下,颗颗东珠浑圆硕大,与和田玉般的皮肤交相辉映。
简单大方、珠光柔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