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张汤、赵禹是好哥们

汉朝兴衰史 马踏飞花 1440 字 2个月前

武帝元狩元年,在武帝刘彻授意下,张汤和赵禹制定了《见知法》,里面包含若干条规定。

比如见知故纵之罪:是说无论是民众还是官吏,见到或者知道有人犯法,必须要举报?

否则就是故纵,与犯者同罪。

还有缓深故之罪,是指故意制造理由,逮捕犯人并受到重刑处罚的官吏,

全部从轻发落,或从宽处理。

急纵出之诛,是指官吏释放了犯人,因而被怀疑是故意纵容犯人的,应被判处死刑,

并视严重程度,判断是否灭族。

这三条律法,直接造成了“宽进严出”的局面。

武帝一朝奉行“宁可错杀上百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局面,由此开始。

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哪个官员错放了,将面临着灭族的危险。

汉武帝实行的这些律法,与他老爷爷高祖时候实行的轻徭薄赋,与民休养生息政策,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从这个时候,酷吏当道,律法严苛的局面逐渐形成。

到了晚年,赵禹反思自己的行为。

“我特么是不是没人性啊?为皇上服务,我都没亲人了!”

在其他官员,还在推行严刑峻法时,赵禹的执法却充满了人情味,不再那么严苛。

最后赵禹落得一个平易近人的好名声,致仕后,在家颐养天年,80岁寿终正寝。

但是,张汤依然执迷不悟,牛皮哄哄我行我素。

有人说,别看张汤闹得欢,就怕他将来拉清单!

张汤拉不拉清单,以后再说。

……

就在张汤苦于找不到衡山王刘赐谋反证据时,衡山王和他的两个儿子,

因相互告状,谋反之事暴露了出来,这下子可把张汤乐坏了。

浪里格朗!“这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张汤正在办案。

张汤是大汉朝最高法院院长,每天来自全国各地请示办案的折子堆成了山。

这天他正在批阅卷宗,看门老大爷通报道:“张院长,外面有个小伙子求见。”

张汤抬起头问:“他是哪里人?”

“他好像说,他是衡山王的二小子。”

“啊?快请——”

来的年轻人,正是衡山王刘赐的次子。~~~